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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0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17〕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我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流程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人。各学院最多可向学校推荐1人,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择优遴选并报教育厅,教育厅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请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推荐。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

  (二)请各学院于4月26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见附件1)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请勿逾期。

    联系人:陈志亮  杨  颖

    电话:84396010/84399039

    地址:行政楼A201

    邮箱:chenzhiliang@njau.edu.cn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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