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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1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学院:

根据苏教办人〔2017〕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申请汉语言文学类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已取得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工作流程

1、总体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申请。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须填写好其他表格(有关表格在附件1中下载),准备相关材料,按要求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按学校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有关人员还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时间安排

(1)9月20日前,各学院将《教学能力测试安排表》(附件2)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2)9月15日至9月26日,申请人在此期间内的7:00—24: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3)10月15日前,申请人员完成体检、教育教学基础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4)10月19-20日,申请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教育教学基础素质和能力测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组成测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要求详见附件3),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附件1中下载)。

四、网上报名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6日,申请人在此期间内的7:00—24:0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根据系统提示,阅读申请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后,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注意:“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可选择思想政治类;选择确认点时一般应选择本人任教学校。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注意:身份信息中所填信息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登录信息中所设置的密码用于后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修改注册信息以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要妥善保存。“密码找回邮箱”是申请人忘记密码,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接收系统发送密码的电子邮箱,请务必填写正确的电子信箱地址。申请信息中“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注意:申请人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测,若符合要求,将给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表明申报信息已经提交成功。 如果系统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须根据提示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直到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为止。

5.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注意:建议完成注册后立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登录个人账号,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用PDF文件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打印出申请表后,申请人应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并在第4页备注栏上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和证书号。

注意:请勿“在线打印”申请表,导出的申请表电子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打印出的申请表上不需贴照片。如填报内容有变动,应首先在系统中改动,再进行打印,确保打印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三页不得手填、涂改。

8.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安全,申请人在使用完报名系统后或离开电脑前,需要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申报系统,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五、现场确认

1、时间:10月19—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行政楼A201。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准备档案袋(有绳子封口)、打印材料袋封面并按封面所列目录提供材料,并将封面用A4纸打印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具体材料如下:(请务必认真按顺序排列,不要装订,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打印一式两份;

注:表上不要贴照片。

(2)相片粘贴页(请把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上面);

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分辨率冲印,不能电脑打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非全日制学历者,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

《鉴定表》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测证明材料;

免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需提供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批同意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标有“师范”或“教育”字样的相关毕业证书,如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除1999年高等学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他人员还需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a、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和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b、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c、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

d、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e、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只有在申请与师范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时方可免测。已取得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人员申请免测需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具有高级职称授权的部属本科高校发放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认定当年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教学任务书需由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申请时教学任务书应仍在有效期内。没有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报告会、讲座或培训班等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工作条件。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想政治类教师资格,还需由学工部门出具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10)申请人体检表。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

注:以下要求针对A3表在系统中打印出来后需要手填的部分。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 “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3、 “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一栏,除填写测试等级(如“二级乙等”)外,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符合免测条件”;

5、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测评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现场确认时由人事处统一盖章;

6、“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一栏不需要填写。

七、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确认的,均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2、关于体检。请申请人携带下载打印好的体检表(在附件1中下载)自行前往医院体检。卫岗校区指定医院为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孝陵卫179号;浦口校区指定医院为江苏省中医院,地址汉中路155号)。

联系人:陈志亮 ,电话:025-84396010

 

                               人事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