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开展引进人才(副教授)2024年中期发展性评估的通知

时间:2024-09-19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了解引进人才到校后的工作状况,客观评价我校引进人才工作的整体绩效,创造更好条件保障引进人才安心开展各项教学和科研工作,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及目标任务书相关内容,现开展引进人才(副教授)2024年中期发展性评估。    

    一、评估对象

   (一)2021年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副教授);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中,中期发展性评估时间为2024年的引进人才。

    应参加本次中期评估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工作安排

    引进人才(副教授)中期发展性评估由学院负责成立评估小组,组织专家对引进人才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并就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方案,确定评估结果。中期发展性评估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

    引进人才中期发展性评估应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 坚持业绩水平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对照引进人才目标任务书约定的内容,评估任务完成情况。  

    评估组织程序:

    1.引进人才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

    2.院考核评估小组专家根据引进人才业绩材料及答辩汇报形成评估意见,学院填写单位意见及评估结果(《引进人才考核表》单位意见栏),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学校对各学院引进人才中期发展性评估材料和结果进行复核和审定。                                        

    4.学校根据评估结果及引进人才协议,发放相关人员科研启动经费(第二批)。

    请各学院于9月26日之前完成引进人才中期发展性评估,并将学院评估小组专家名单及南京农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等评估材料交至滨江校区行政楼A208或卫岗校区行政楼A201。        

联系人:刘红梅、曹晶,联系电话:025-8439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