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评)及同级转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8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评)及同级转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初聘(评)初级: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一年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三个月的在编、非编及人才派遣人员。

2.初聘(评)中级: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三个月的,在编、非编、师资博士后、钟山青年研究员及人才派遣人员。

3.同级转聘:须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且符合拟转入系列的评聘条件。拟转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不在本次转聘范围,另行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2.拟聘任教师系列职务的人员,须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任教师系列职务以外的其他人员,须获得岗前培训证书;拟聘任经济、审计、统计、会计、卫生、出版等系列职务的人员,须通过全国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予以评定。

三、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

2.各学院(单位)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推荐,将材料统一报送人力资源处

3.学校审核,统一发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初聘(评)和同级转聘(评)的工作年限、取得证书时间等事项,按截至202312月31日计算。

2.师资博士后、钟山青年研究员和人才派遣人员只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初次评定,

3.符合初聘和同级转聘条件的在编、非编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聘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

4.符合初评条件的师资博士后、钟山青年研究员和人才派遣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附件3

5.申请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前培训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学院(单位)填写《2023年初聘(评)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2023年同级转聘(评)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4)。

7.以上纸质版材料个人签字后,经学院(单位)审核通过后,加盖学院(单位)公章报送师资科行政南楼A20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hizike@njau.edu.cn

8.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31231日,请勿逾期。

联系人:陈志颖   雷静

话:025-84396010

址:行政A201

                                                            人力资源处

2023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