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评)及同级转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初聘(评)初级: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一年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三个月的在编、非编及人才派遣人员。
2.初聘(评)中级: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三个月的,在编、非编、师资博士后、钟山青年研究员及人才派遣人员。
3.同级转聘:须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且符合拟转入系列的评聘条件。拟转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不在本次转聘范围,另行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2.拟聘任教师系列职务的人员,须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任教师系列职务以外的其他人员,须获得岗前培训证书;拟聘任经济、审计、统计、会计、卫生、出版等系列职务的人员,须通过全国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予以评定。
三、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
2.各学院(单位)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推荐,将材料统一报送人力资源处。
3.学校审核,统一发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初聘(评)和同级转聘(评)的工作年限、取得证书时间等事项,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计算。
2.师资博士后、钟山青年研究员和人才派遣人员只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初次评定,不予聘任。
3.符合初聘和同级转聘条件的在编、非编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聘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
4.符合初评条件的师资博士后、钟山青年研究员和人才派遣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附件3)。
5.申请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前培训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学院(单位)填写《2023年初聘(评)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2023年同级转聘(评)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4)。
7.以上纸质版材料个人签字后,经学院(单位)审核通过后,加盖学院(单位)公章,报送师资科行政南楼A20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hizike@njau.edu.cn。
8.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请勿逾期。
联系人:陈志颖 雷静
电 话:025-84396010
地 址:行政南楼A201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