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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南京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3 来源: 作者:人才科 查看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更大力度吸引集聚博士后青年科技人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决定举办“赢在南京”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大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金陵 博创未来

二、大赛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

初审、预赛时间:2026年7-8月

决赛时间:2026年9月

三、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

四、参赛对象

大赛主要面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博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就业创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秀青年创业博士

五、参赛条件

围绕国家和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方向,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技术攻关,设置创新赛和创业赛两个组别,其中每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

(一)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为 在站 或 出站 博士后研究人员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南京产业体系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研究和应用前景,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他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4.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资质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法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

参赛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1月1日后至报名截止时,已在南京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或尚未在南京登记注册,但已建立创业团队和研发场所,正常运行并顺利开展工作,计划两年内落地南京的创业团队

(2)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成员)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名为 在站 或 出站 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

(3)企业或科研团队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符合南京产业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4)企业或创业团队拥有自主技术成果或技术、专利等,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运作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六、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报名、资格审核、预赛、决赛、颁奖等环节。

(一)报名。选手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赛道参赛,按要求提交参赛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7日

(二)资格审核(7月)。根据参赛条件,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补充完善材料,确保参赛材料真实有效。

(三)预赛(8月)。根据报名情况,采取书面审议的方式,邀请专家进行分组审议,产生决赛入围名单。

(四)决赛(9月)。采取现场路演、提问答辩等形式进行,邀请专家评委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获奖名单。

(五)颁奖(10月)。对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奖杯,发放奖金等。

七、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1.大赛设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18个,颁发奖杯、证书及奖金,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其余入围决赛参赛选手为优胜奖,颁发证书


(二)支持政策

1.获奖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选手符合相应条件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及其他相关重点人才计划

2.获奖项目符合相应条件,将优先推荐入选南京市博士后科研资助。

3.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符合相应条件,可参照相应类别人才享受我市人才安居政策

4.获奖项目主要成员符合相应条件,可享受职称申报绿色通道,直接申报我市相应系列高级职称。

5.获奖项目所在企业,可优先入选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已获批国家站和省、市基地的除外),并给予5万元设站资助。

6.创业赛获奖项目符合相应条件,可推荐享受10-50万元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7.创业赛获奖项目符合相应条件,入驻我市留创园、大创园,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按照大赛通知精神,对照参赛条件要求,开展报名工作,原则上自然科学类学院至少申报创新或创业赛道项目一项

(二)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赛道重复报名参赛。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首届南京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在创新赛获奖后实现产业化、新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

(三)参赛人员应规范、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提交项目不得抄袭、盗用或有知识产权纠纷。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金,相关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申报材料若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有参赛意愿的选手按要求准备参赛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2),相关材料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nanjing.gov.cn)-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专栏-博站管理”栏目中下载。

(五)各学院应对本学院申报参赛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于6月1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统一发送到校人力资源处人才办负责老师联系邮箱:chenhua@njau.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创新/创业赛+项目名称”)。学校审核后于6月17日统一报送至南京市人社局。

(六)本次大赛不向参赛单位及选手收取任何费用。预赛、决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学校人力资源处人才办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4399686,13584030315(微信同号)

联系邮箱:chenhua@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