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9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部门:

  为大力吸引集聚海外人才、进一步激发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122号)有关要求,现开展相关申报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凡已在我校全职工作(不含退休返聘)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申报。曾获得过国家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在国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含1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个人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行业领域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从事的项目、学术技术应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坚。

  3、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此次推荐活动重点聚焦从事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和互联网物联网、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省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研究的留学回国人才,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推荐在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核心技术等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项目人选。

  三、名额分配和激励表彰

全省共评选5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分配省教育厅6个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1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江苏发展大会召开前期及大会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借助多种媒体进行个人事迹宣传或创新创业项目推介,并编印《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风采录》。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可优先纳入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评审范围,优先申报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此外,还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从5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中评选出10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政府,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授予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金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贡献、业绩和社会影响力。每个部门限推荐一人。

(二)请各部门于41916:00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201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iying@njau.edu.cn,请自备材料袋及封面。

  1.《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推荐表中主要工作业绩部分,要求文字简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

  4.留学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单独装订,自制证明材料封面及目录)。

5.推荐对象的个人先进事迹(2000字以内,以单独文档形式和推荐材料一起报送,不需装订)。

联系人:陈志颖,联系电话:84396010,电子邮箱:zhiying@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