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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8年国家公派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5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SC”)签署合作资助协议和CSC《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的通知》,学校在工学专业、经济学专业、管理学专业、国际学生管理人员等四个专业和工作领域,各可推荐1位候选人,现将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选派计划

根据CSC项目规定,参加此项目不受CSC“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规定限制,研修期限为3个月。

选派计划:

1.国际学生管理人员:

国际学生管理人员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应为来华留学生管理干部。高校国际留学生管理人员CSC分3个班次(包括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和美国麻省大学波士顿分校)派出,申请人仅可选择其中1个班次。实际派出班次和派出时间以CSC录取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关于遴选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国际学生管理干部的通知》(详见附件)。

2.管理学专业教师

管理学专业教师的选派对象应为管理学专业一线授课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为来华留学生英文授课教师或指导来华留学生的导师优先考虑。留学院校为昆士兰科技大学。

3.经济学专业教师:

经济学专业教师的选派对象应为经济学专业一线授课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为来华留学生英文授课教师或指导来华留学生的导师优先考虑。留学院校为南洋理工大学。

4.工学专业教师

工学专业教师的选派对象应为工学专业一线授课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为来华留学生英文授课教师或指导来华留学生的导师优先考虑。留学院校为德累斯顿工业大学。

5.医学专业教师

医学专业教师的选派对象应为医学专业一线授课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生理、病理、解剖、神经医学专业课程的英文授课教师或指导来华留学生的导师优先考虑。留学院校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二、申报条件

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关于遴选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的通知》(详见附件)规定的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2

三、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1.单位推荐。每单位推荐的申报人选,每个专业不超过1人。申报候选人需要提交《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excel)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明、学校相关部门证明的教授留学生课程清单或指导留学生的导师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内容包含申请人近五年工作情况;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申请人的使用计划等方面内容。请学院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

请单位秘书于2017年11月3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提交至人事处,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请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针对每个专业项目,每个单位可推荐至多1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二)审批报出

2017年11月15日前,人事处将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报送CSC。

(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报

1.通过初评的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注:此前申请过国家公派项目的人员,应更换用户名重新注册。

2.为避免反复提回修改错过网上申报时限,请申请人务必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将信息平台生成的PDF报名表打印一份,个人签字,连同所有附件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3.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骑缝章,扫描为PDF文档,打包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cgyx@njau.edu.cn。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联系申请人提回修改。纸质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留存。

4.人事处进行复核,并提交CSC。

五、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应根据CSC安排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如放弃派出资格,或在外研修期间中途退出,所产生的研修费、签证费、机票费等费用损失的,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入选者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按期回国后,应提交研修报告至人事处和所在单位,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CSC要求手续):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2.人事处出国研修项目校内手续指南(校内手续):

http://rsrcw.njau.edu.cn/info/1023/3554.htm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工作,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做好过程管理工作;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单位和学校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

联系人:陈志颖 联系电话:84396010 电子邮箱:cgyx@njau.edu.cn

人事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