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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4 来源: 作者:人才办 查看次数:

各学院暨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5号),现将我校申报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拟选派60人。

资助期限及额度:

“香江学者计划”资助期限为两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毕业(一般三年以内)博士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七)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八)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将于1月25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于210日—315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报表》(盖章原件)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联系人:陈骅

联系邮箱:chenhua@njau.edu.cn

联系电话:025-84399064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