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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8年工人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5号)精神,结合《南京农业大学工人高级技师评聘暂行规定》和《南京农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8年我校工人高级技师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种

  服务、机电、交通、水利、建设、农林、海洋渔业、教育文化科研、民政、综合等10个行业24个工种。

二、申报对象

 2014年以前(含2014年)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2019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附件1)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三、申报条件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明显,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一)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优秀。

    (二)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三)按要求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四)任现职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五)申报高级技师人员的现工作岗位、具备的工人技师等级证书与拟申报的高级技师工种三者必须一致。

(六)技师任职期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获部省级以上成果证书;

2、在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六名;

3、在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

4、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关于破格申报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一)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三)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的。

    (四)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三)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五、评聘程序

(一)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必须有两名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二)各单位成立由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等5-7人组成的考核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评议,单位根据《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要注重品德、能力、业绩,各单位将经排序后的名单报送校人事处。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记录,期限三年。

(三)申报高级技师的有关人员应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评,考核通过者参加考评组评议。

(四)学校成立高级技师考评组,被推荐人述职,经考评组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我校拟推荐人选。

(五)学校将推荐人选报省人社厅,参加相关考核和评审。

六、推荐名额

各单位每个工种限推荐1名优秀的技术工人参加高级技师的评聘,不得超额申报。

七、申报日期

请各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尽快通知相关人员申报,并于61170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校人事处薪酬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它事项

取得工人高级技师的资格证书后,学校可报销其培训费的30%,其它费用自理。

联系人:陈晓娟;联系电话:84396736

                                  

                              校人事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