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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十二批特别资助(站前)暨(站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来源: 作者:人才办 查看次数:

各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现将我校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十二批特别资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报解读:

 1.2019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增加(站前)资助项目: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19年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2.2019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站中)资助额度提高:

  特别资助(站中)2019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特别资助(站前)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A类)、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B类)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C类)可申报。

  特别注意:1)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

            2)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须2019年1月1日后进站。

3.A类和B类申报人员其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4.C类人员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申报人数的30%。

6.入选人员需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全国博管会组织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中)入选者不得申请。

8.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9.申报项目须为《申报指南》中规定的研究方向,具体请查阅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

(二)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5)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特别资助申请人由学校按照限额择优推荐。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9.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10.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11.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程序

(一)特别资助(站前、站中)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在线上传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人提交两套科研成果纸质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两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网上传输。

 3.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特别资助(站中)不需要专家推荐意见表)装订成两册一并交人事处人才办(行政楼A203)。

4.特别资助(站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2)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上类型材料中农任选,但总数不得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5.特别资助(站中)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农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1、特别资助(站前)

 本次学校特别资助(站前)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4月15日

2、特别资助(站中)

 本次学校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

 

联系人:陈骅

联系电话:025-84399064

五、特殊说明

1.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为有效。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3.网上提交申报数据后,如需修改,须及时向人事处人才办提出申请,网上退回后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