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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7 来源: 作者:人才办 查看次数:

各学院、博士后: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9]79),2019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2019年度第二批计划资助19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9年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四)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五)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遴选原则和程序

(一)岗位需求

    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请见附件材料。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信息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两份。《中德博士后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主要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专家推荐信等。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获选人员应在获选通知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拟进站人员需在推荐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如获选人员未能获得博士学位,则自动取消获选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材料准备好后,交至人事处(行政南楼A203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并暂停该单位“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资格一年。 

(三)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请人和推荐单位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五)证明材料须准备好原件及公证的英文翻译件,提交方式在预选工作后另行通知。

(六)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骅

联系电话:025-84399064

联系邮箱:chenhua@njau.edu.cn

 

                                                      人事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