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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2 来源: 作者:人才办 查看次数:

各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我校申报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国际旅费等。派出单位根据派出人员在国内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2020年度计划资助120人。

二、政策解读:

1.2020年派出项目国(境)外工作时间调整:

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

2.国(境)外接收单位的配套经费要求降低。

 国(境)外接收单位须给予一定的资助,承诺给予对等(相当于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三、学校政策:

1.派出项目获资助者(非在职人员),在国家资助30万元基础上,学校保留其当前薪酬待遇。其派出期间薪酬组成为:国家资助30万+博士后薪酬(≥15万元)。

2.派出期间,派出项目获资助者(非在职人员)工资参照《南京农业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只发:国家资助30万+档案工资。完成派出项目并按期回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公派出国(境)人员评估,评估合格者补发博士后基础性岗位绩效津贴,

四、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另附说明。

4.申请本项目前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6.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7.此前未获得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五、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5日-4月15日

学校在线材料提交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

六、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请表》,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是否承诺支付博士后期间的资助经费和资助金额数;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请于学校审核时间4月14日以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根据最新通知要求取消纸质材料报送,申请表上不需要推荐单位签字盖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 骅

联系电话:025-84399064

电子邮箱:chenhua@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