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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和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2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20 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和2018 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42 号)精神,现将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

    1.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其中,2016—2019年已获得过项目资助的此次不再申报。

    2.项目资助重点

    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

    3.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4.推荐名额

本批次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为:第二层次5人;第三层次1人。

5.申报材料要求

2020年项目申报上报材料一式一份(见附件),主要有: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

2)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请和申报书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待校内评审通过后装订

3)《校内评审专用-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业绩简表》、《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报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二、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对象为获得2018 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结题验收围绕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2.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要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3.验收材料要求

2018年立项结题验收上报材料一式一份(见附件),主要有:

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项目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栏限400字以内)。

各有关学院于20203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才办(行政楼A203),电子版发送songye@njau.edu.cn

联系人:刘红梅,宋野,联系电话:84399039,15150561065

                                     

                                                                                人才办

                                                                             20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