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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9 来源: 作者:曹晶 查看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人才办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双创团队(教育类)和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三个项目。

二、申报名额

按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名额为:双创人才不超过10人 ;双创团队不超过3个;双创博士无名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双创计划”申报书(人才、团队、博士分别填写)、创新创业计划书、申报汇总表(按人才、团队、博士分别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材料清单上所需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需上传申报系统,最后从系统导出打印。

2.双创博士需提供《泰晤士高等教育》、Q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公布的2019年世界200强高校排名的复印件或截图。

四、申报要求

(一)个人申报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申请,由学院于2020年4月5日之前将学院推荐人员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人才办用于校内遴选,电子版发送到caojing@njau.edu.cn邮箱。

(二)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 待学校确定申报资格后通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

(三)网上申报

2020年省“双创计划”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由学院于2020年4月18日前报送到校人才办。

网络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完整、准确。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行为。

(四)申报双创博士两个政策点

(1)过渡期政策:到江苏工作时间以单位实际发放工资时间为准(须提供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个人工资银行流水)。由于政策调整,此次申报实行过渡期,因往年要求来苏工作、进编时间为同一年方可申报,今年对2018年来苏工作、2019年进编(2019年双创未能申报)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博士准予申报。过渡期政策仅限本次申报。

(2)工作形式:全职在江苏工作,原则上要求正式进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申报单位实行人员总量管理,须出具说明,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外籍人才不能进编、缴纳保险的,须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出入境记录。如单位统一实行编制管理,考虑到进编审批需一定时间,申报截止时间前已向省人社部门提交办理进编手续材料的,准予申报。6月20日前需补齐正式进编材料。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才办(行政楼A203),联系人:刘红梅、曹晶,联系电话:025-84399039,E-mail:caojing@njau.edu.cn。

                                                                       南京农业大学人才办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双创计划”申报条件

      2.“双创计划”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