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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七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学院: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21〕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华农业英才奖面向全国农业科技工作者,主要奖励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农业科技工作者。

二、候选人条件

(一)候选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潜心一线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应用基础研究中有重大科学发现,对农业科技进步或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其研究在理论、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做出具有突出贡献的科研成就,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

2.在农业农村应用技术研究或者完成重大农业科技工程、计划、项目等过程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得到国内外同行一致认可,并对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3.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成果推广普及率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4.在三农问题软科学研究领域,提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政策性建议,或者在理论、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并被国家、省部级单位采纳应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二)成果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人选不得推荐,有违法违纪嫌疑目前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选不得推荐。已获得过中华农业英才奖的人员,不重复推荐。

三、申请和推荐名额

我校分配名额1名

各学院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

四、校内遴选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应填写《第七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1),《第七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候选人有代表性的成果、专利、著作、论文,及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及成果应用效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各学院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推荐书》电子版发送至rcb@njau.edu.cn,纸质版一份交至人才办(行政楼A203)。

(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三)学校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信息表》一式2份,A3纸单面打印,请按照要求的格式规范填写。

3.附件证明材料1套(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

除附件证明材料外,其他材料须同时提供电子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一致。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果涉密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刘红梅 彭玲

电 话:025-84399039 

邮 箱:rcb@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