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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及同级转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评)及同级转聘(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1.初级: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一年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三个月的在编、非编及人才派遣人员。

2.中级: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或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三个月的在编、非编、师资博士后、钟山青年研究员及人才派遣人员。

3.同级转聘(评):须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且符合拟转入系列的评聘条件。拟转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除师资博士后留校进编人员外),不在本次转聘(评)范围,另行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4.人才派遣人员、师资博士后和钟山青年研究员只评不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2.拟聘任教师系列职务的人员,须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任经济、审计、统计、会计、卫生、出版等系列职务的人员,须通过全国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予以评定。

三、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

2.各学院(单位)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推荐,将材料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

3.学校审核,统一发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初聘(评)和同级转聘(评)的工作年限、取得证书时间等事项,按截至2021年12月31日计算。

2.符合初聘(评)条件的在编、非编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附件1,A4纸打印),师资博士后、钟山青年研究员和人才派遣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附件4,A4纸打印),并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同级转聘(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聘(评)申报表》(附件3,A4纸打印);学院(单位)填写《2021年初聘(评)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2021年同级转聘(评)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2- 工作表1、2)。

3.学院(单位)填写的《2021年初聘(评)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2021年同级转聘(评)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需打印并盖章提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hizike@njau.edu.cn

4.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请勿逾期。

联系人:陈志颖 雷静

电 话:025-84396010

地 址:行政楼A201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