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8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入选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
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
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
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
二、考核内容
对照《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考核小组,认真做好培养对象考核评议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校人才办。
2、学校聘请5名以上校内外专家成立考核小组(校外专家不少于30%),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30%。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附件,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人才办。电子版发送至rcb@njau.edu.cn。
联系人:彭玲 刘红梅
电 话:025-84399039
人才办
2022年3月18日
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预备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资助留学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