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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人才办 查看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5月-8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工作,10月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国总决赛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四)参赛方式。符合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于5月15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  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  自主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各地区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奖励政策

(一)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

(二)本次大赛揭榜领题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请符合张榜项目征集需求条件的学院择优推荐1-2个项目提交参评,全国重点实验室所含学院和上一轮流动站评估优秀的学院至少推荐一个项目

(三)报名时间:

创新赛和创业赛:

参赛报名和省厅审核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6月30日

预选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海外(境外)赛:

参赛报名及省厅审核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8月15日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揭榜领题赛:

需求征集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

需求发布时间:2023年6月15日前

参赛揭榜时间:2023年8月15日前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四)请参赛人员详细阅读本次大赛参赛条件和各组别赛事安排(具体详见附件1、2)

(五)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会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

五、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朱婉琪 陈波

电话:(010)84207345;(010)84208366

邮箱:zjsbshc@163.com

(二)执委会交流对接组

联系人:王琪 张辰

电话:(0531)86950721;(0531)51787570

邮箱:bshds2023@163.com

(三)学校人才办

联系人:陈骅

电话:(025)84399064

邮箱:chenhua@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