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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引进人才(副教授)中期发展性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了解引进人才到校后的工作状况,客观评价我校引进人才工作的整体绩效,创造更好条件保障引进人才安心开展各项教学和科研工作,现对进校工作满三年的引进人才(副教授)(名单见附件1)开展中期发展性评估。

引进人才(副教授)中期发展性评估由学院负责成立评估小组,组织专家对引进人才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并就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确定评估结果。

评估组织程序:

1、引进人才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附件2)。

2、院考核评估小组专家根据引进人才业绩材料及答辩汇报形成评估意见,学院填写单位意见及评估结果(《引进人才考核表》单位意见栏),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学校根据学院评估结果及引进人才协议,发放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第二批)。

请各学院于6月19日之前完成引进人才中期发展性评估,并将学院评估小组专家名单及《引进人才考核表》等评估材料交至行政楼A203。

联系人:刘红梅、曹晶,联系电话:025-8439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