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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7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 作者:人才办 查看次数:

各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现将我校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7批特别资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报解读:

1.特别资助项目: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2024年资助人数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设站单位可推荐人数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 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2.2024年起,取消特别资助(站前)项目。特别资助(站中)更名为特别资助。

3.特别资助(2024)评审指标:


二、申报条件

1.进站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12月1日(含)之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特别资助申请人由学校按照限额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数的1/20推荐

6.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7.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8.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9.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准备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申请书》由“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所有材料均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1)科研成果材料是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1)论文提供全文,2)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3)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4)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个(2024年由3项调整为5项)

3)特别资助(站中)不需要专家推荐意见表


四、申报时间

1.2024年2月1日-2月29日,申报人可参照模板(见附件1)进行预填写,填写好的申报书可以发送至校人力资源处人才办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hua@njau.edu.cn,进行预审。(注意:《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2024年3月1日-3月15日,申请人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请将《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申报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人才办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hua@njau.edu.cn。

3.2024年3月16日-3月22日,人才办将申请人申报材料按申报学科整理汇总后,发送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本学科申请人材料进行校内审核及意见反馈。

4.2024年3月23日-3月31日,申请人可根据校内审核意见反馈情况,联系学校人才办在线退回申报材料,调整完善后再次提交。

5.2024年4月1日-4月5日,学校人才办组织校内专家进行遴选评审。

6.2024年4月6日-4月10日,学校人才办根据校内专家遴选意见联系拟推荐申请人调整完善申报材料,并由申请人再次在申报系统中提交。

7.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学校人才办完成在线审核报送校内遴选推荐申报人材料。

五、特殊说明

1.网上提交申报数据后,如需修改,须及时向人事处人才办提出申请,网上退回后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

2.校内遴选时需提供的材料,请关注人力资源处人才办进一步通知。

联系人:陈骅

联系电话:025-84399064,13584030315(微信同号)

联系邮箱:chenhua@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