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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2 来源: 作者:人才科 查看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相关要求,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不再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为做好2025年度国资计划(B档、C档)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

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5.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B、C档。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计划。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遴选流程

(一)申请人申报(2月20日-3月15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见附件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人社部留服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并填写《2025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校内遴选信息表》(见附件3),并将系统内导出生产的申报书和附件3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请打包发到邮箱:chenhua@njau.edu.cn,打包文件命名:2025年国家资助(BC档)+姓名+学院。纸质版材料和证明材料请胶装成一册于3月15日下午17:30前送交至人力资源处人才科(滨江校区行政楼A204卫岗校区行政南楼A201)。

(二)学校遴选阶段(3月16日-3月22日

      学校将于3月22日前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根据申报系统给于的指标择优确定举荐人选,并对拟举荐人选进行公示。

      设站单位推荐名额将以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19日(含)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进站人数为基数测算,并于2月20日在系统审核界面公布。2025年度国资计划(B档、C档)学校可推荐名额为请关注本通知更新

(三)申报复核调整(3月23日-4月30日

      获学校举荐的申请人请在2025年4月30日前登录国资计划申报系统,按要求复核申报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如需修改调整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期4月30日前及时联系人力资源处博士后事务主管老师申请驳回调整。申报截止期前未完成提交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学校审核提交(5月6日-5月16日

      学校对申请人在线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于5月16日前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科研诚信复核(5月19日-5月23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六)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6月

      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2)。

四、经费拨付及成果管理

1.国资计划经费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年度分两期拨付至设站单位,在资助通知印发当年拨付第一期、次年拨付第二期。资助期为两年,从获选人员实际进站时间起算。

2.设站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对资助经费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获选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国资计划资助标准。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须本人和设站单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将剩余资助经费退回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选人员出现退站情形的,未拨付的资助经费不在拨付。

3.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的,须注明“本研究成果由‘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Postdoctoral Fellowship Program of CPSF under Grant Number***)。

五、有关要求

1.请通过学校遴选推荐的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日4月30日前及时完成在线提交

2.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3.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

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可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4.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过国资计划B档资助。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详见人力资源处主页相关通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给于一次性资助,届时本次申报所填内容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之一。获选人员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六、联系方式

学校申报咨询:

人力资源处、人才办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4396010,13584030315(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chenhua@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