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7 来源: 作者:人才办 查看次数: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2017]20号文件要求,规范博士后人员退站管理,现对我校存在超期在站未出站及出国逾期不归超30天的在站博士后予以退站处理。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见附件。
如对上述退站处理存在疑问,可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将意见E-MAIL至chenhua@njau.edu.cn或电话联系025-84399064(人事处)、025-84396827(监察处)。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
Putri Widyanti Harl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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