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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法制科招聘科员

发布时间:2014-08-28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一、招聘岗位

监察处法制科科员

二、招聘人数

1人

三、工作职责

(一)接受学校委托,代理学校对外诉讼和非诉讼性法律事务;

(二)配合学校法律顾问团工作;参与学校合同审查,接受校内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参与法律纠纷处理;

(三)组织师生开展普法;组织新法律法规学习;

(四)负责案件卷宗整理归档;

(五)参与、协助纪检监察工作;

(六)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二)本科为法学专业,研究生为经济法学或民商法学专业;

(三)热爱法律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水平;

(四)有实际从事法律事务的经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2周岁,其中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五)身心健康。

五、岗位性质

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

六、应聘者提交材料

(一)填写《应聘人员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名;

(二)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三)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套;

(五)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张。

七、报名方式及其他事项

(一)有意应聘并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将书面应聘材料通过邮局或EMS邮寄(其他形式寄送的材料恕无法接收)或送至我校人事处聘用管理科(行政楼A201),请在信封注明应聘材料。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11日(以收到材料为准)。

(三)对于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我校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四)应聘材料恕不返还。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卫岗1号

邮    编:210095

联系电话:025-84395361

联 系 人:雷翊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