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28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一、招聘岗位
监察处法制科科员
二、招聘人数
1人
三、工作职责
(一)接受学校委托,代理学校对外诉讼和非诉讼性法律事务;
(二)配合学校法律顾问团工作;参与学校合同审查,接受校内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参与法律纠纷处理;
(三)组织师生开展普法;组织新法律法规学习;
(四)负责案件卷宗整理归档;
(五)参与、协助纪检监察工作;
(六)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二)本科为法学专业,研究生为经济法学或民商法学专业;
(三)热爱法律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水平;
(四)有实际从事法律事务的经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2周岁,其中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五)身心健康。
五、岗位性质
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
六、应聘者提交材料
(一)填写《应聘人员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名;
(二)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三)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套;
(五)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张。
七、报名方式及其他事项
(一)有意应聘并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将书面应聘材料通过邮局或EMS邮寄(其他形式寄送的材料恕无法接收)或送至我校人事处聘用管理科(行政楼A201),请在信封注明应聘材料。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11日(以收到材料为准)。
(三)对于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我校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四)应聘材料恕不返还。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卫岗1号
邮 编:210095
联系电话:025-84395361
联 系 人:雷翊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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