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9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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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紫金山英才计划青年拔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6年度紫金山英才计划青拔项目(科技创新领域)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聚焦我市科技创新重点发展领域,致力构建科技人才队伍梯次培养体系,引导人才在服务科技发展、产业升级中挑大梁。
遴选工作严格遵循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和品德把关;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强化与省级人才工程的统筹衔接,作为江苏省“333工程”科技创新领域“蓄水池”重点打造;把真正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的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出来。
二、支持对象
(一)支持用人主体范围
主要参照发改委南京市重点用人单位目录中的重点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包括在宁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单位、省实验室、市级重大创新平台和中科院在宁合作院所。综合考虑行业贡献度、引才用才成效等确定。
(二)支持人才范围
主要支持在重点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工作,从事基础研究(含应用基础研究),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或引才用才成效突出的人才;以及在我市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校地企合作的技术经理人、基金投资人等创新服务人才。
三、名额分配及认定方式
(一)名额分配
1、总体数量:本年度共支持290人,其中第一层次70人、第二层次105人、第三层次115人。
2、我校推荐名额:第一层次3人、第二层次2人、第三层次1人。
3、学院推荐名额:每个层次不超过1人。
请各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学院推荐工作,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认定方式
第一层次:主要支持在重点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工作,从事基础研究并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人才。采用“授权认定+专家评审”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人才办明确授权的重点用人主体名单和各自认定名额(共80名)。用人单位差额认定举荐后,市委人才办开展项目评审,产生最终支持的70名人选。第一层次落选的,符合第二层次资格条件的,直接纳入第二层次支持。
第二层次:共支持105人,分为两类,通过授权认定方式产生。1.在重点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工作,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取得良好成效的人才,支持85人;2.在我市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校地企合作的高级技术经理人,支持20人。
第三层次:共支持115人,分为两类,通过授权认定方式产生。1.在重点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工作,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或引才用才成效突出的人才,支持85人;2.在我市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校地企合作的中级技术经理人、基金投资人等创新服务人才,支持30人。
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的第一类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人才办明确授权的重点用人主体名单和各自认定名额;第二类直接授权南京科技成果转化学院(南京市人才集团)自主认定权。
四、遴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一般应全职在宁工作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照省“333工程”层次标准:第一层次瞄准储备省“333工程”第二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第二层次瞄准储备第三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第三层次重点培育各领域后备力量,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分层次具体条件
第一层次:在重点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全职工作,从事基础研究并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人才。
年龄45周岁以内(40周岁以下占比不低于20%);具备扎实专业基础和科研工作能力,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牵头省级及以上科技类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类奖项,或攻关“卡脖子”核心技术,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第二层次:分为两类,1.在重点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全职工作,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取得良好成效的人才;2.在我市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校地企合作的高级技术经理。
年龄40周岁及以内(35周岁以下占比不低于30%);第一类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良好专业基础和科研工作能力,研究方向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取得一定成果;2.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已有成果转化落地;3.牵头市级及以上科技类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类奖项,或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方面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4.优先推荐省级科技奖项和科技项目主要负责人。第二类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取得高级技术经理人证书,并在我市从事实质性技术交易中介工作。
第三层次:分为两类,1.在重点高校院所和科创平台全职工作,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或引才用才成效突出的人才;2.在我市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校地企合作的中级技术经理人、基金投资人等创新服务人才。
年龄35周岁及以内;第一类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并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2.常年从事人才服务工作,为我市人才引育留用做出突出贡献,优先推荐在我市挂职的科技镇长团成员。第二类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中级技术经理人证书,并在我市从事实质性技术交易中介工作; 2.在成果转化服务小分队工作的基金投资人等创新服务人才。
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家和省、市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资助期外的相同层次人才除外),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道德师范等行为的不得申报。
五、选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紫金山英才计划青拔项目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及要求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真实性并组织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评审。学校对学院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确定候选人。
(四)学校组织候选人填报申报系统并上报申报材料。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7月15日前将本学院推荐人选《紫金山英才计划青拔项目申报人员情况简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
PDF版)发送至rcb@njau.edu.cn。
七、联系方式
人才科:曹晶、甄亚乐 电话:025-84399039
附件:紫金山英才计划青拔项目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人力资源处
2026年7月9日
关于做好2026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期高层次引进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