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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6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及第十一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1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现将我校申报第6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及第十一批特别资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7.不限制申请人数。

6.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5)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特别资助申请人由学校按照限额择优推荐。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9.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10.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

11.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请程序

(一)面上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在线上传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模板,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申请人将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一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两套(含原件)一并交人事处人才办(行政楼A203)。

(二)特别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在线上传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提交两套科研成果纸质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两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网上传输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两份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两套一并交人事处人才办(行政楼A203)。

三、申报时间

1、面上资助

本次学校面上资助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

纸质材料提交审核时间:2018年2月23日-2018年2月27日。

2、特别资助

本次学校特别资助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

联系人:陈骅 

联系电话:025-84399064

四、特殊说明

1.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为有效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3.面上资助项目如涉密,申请材料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人员需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3份,刻录光盘1张,科研成果证明材料3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一并交所在设站单位。

4.网上提交申报数据后,如需修改,须及时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网上退回后,经本人修改后再提交。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