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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8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赴校长境外研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6人。各学院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向学校推荐。

二、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选拔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已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对少数科研业绩较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申请人须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研修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境外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6-2017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学科排名以2016-2017年度ESI、QS学科排名为参照,允许提供其他评价体系的排名情况。

4、申请人提供的境外接受高校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相关院系或研究机构出具,原则上具有副高职称申请人的导师应具有正高职称。

5、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口试总分2分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或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高级班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或取得雅思(学术)成绩5.5分、托福成绩61分及以上。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6、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

7、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推荐;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不推荐;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推荐;已申请其他外派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推荐。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经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推荐表》,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所有申报人员如获批,须在省教育厅规定的出国时间前赴境外研修,逾期未出境的,研修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所在学院推荐。外语水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尚未收到境外高校有效邀请函的申请人请勿推荐。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通知》要求和《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推荐人选的标准和质量。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访问学者)》(见附件,纸质版一份)。

2、附件材料一份,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在泰晤士排行200强以外的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需提交其他排名或证明材料);(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ESI、QS等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学院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3、《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到zhiying@njau.edu.cn)。

(二)报送时间

请有推荐人选的学院务必于3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201),联系人:陈志颖,联系电话:025-84396010。

                                                                                                    校人事处 

                                                                                                  20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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