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4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人才派遣人员聘用合同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人才市场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现将人才派遣人员合同到期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期满考核:
(一)本学期合同到期人才派遣人员对聘期内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人才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表》,在用人单位范围内进行述职。
(二)各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合同到期人员聘期内的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入《南京农业大学人才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表》。
(三)《南京农业大学人才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表》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合同到期前30天交人事处聘用管理科。
二、 合同续聘、解聘等: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聘期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同意,则签订聘用合同;聘期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
(二)合同期内,人才派遣人员或用人单位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均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处聘用管理科,并在每月15日之前办理解除聘用关系的有关手续,因逾期未办理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或用人单位负责。
(三)有关聘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等情形,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派遣人员的合同期满考核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江苏省、学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派遣人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建设发展需要的人才派遣人员队伍。
特此通知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3月4日
关于开展2019年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非编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和合同续聘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