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开拓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视野,提高学术水平,学校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积极申报出国研修项目。鉴于教师联系留学、外语培训等准备工作周期长,现将2020-2021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申报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主要类别、留学期限及申请时间

1.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派出期限为3-24个月,申请时间为2020年1月1日-10

2.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派出期限为3-24个月,申请时间为2020年4月

3.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项目,派出期限为6-12个月,申请时间为2020年3-4月

4.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项目,具体另行通知。

具体项目以项目主管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二、留学资格有效期

1.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2.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6月30日(此时间参照以往,届时以教育厅最新通知为准)。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具体资助项目、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2.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本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按1:1比例共同资助。

3.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项目,按规定由江苏省教育厅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用。

4.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项目按照项目标准执行。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相关要求或《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各项条件。

2.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到校工作满一年。以往申请过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如派出时间为一年(含)以上的,回国后需在学校工作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

3.申请人需要尽快联系获得国(境)外院校的符合要求的邀请信。

五、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12月8日前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和推荐。

2.各单位对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后,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按推荐顺序填写《2020-2021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各单位于12月12日前将《南京农业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及《2020-2021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汇总表》(纸质材料需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zhiying@njau.edu.cn)报人事处师资科。

3.根据不同项目要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学校组织遴选、排序,择优推荐。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妥善协调好相关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2.进入备选名单老师须首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否则不予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项目。

3.根据留学基金委的文件精神,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再予以变更;有效期内如不能按时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4.不符合外语条件的教师要合理安排好工作,参加相关外语考试、外语培训并考试合格。

5.申请人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申报内容不涉密。

联系人:陈志颖 联系电话:84396010

邮箱:zhiying@njau.edu.cn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