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资助留学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2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将继续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被录取人员主要派往世界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面向全国高校及科研院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3500人。

2.选派专业: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3.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4.留学资格有效期:20211231日。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心健康。

2.须为我校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原则上在校工作满一年。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其他必要条件;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其他必要条件;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选派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重点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选拔。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此项目,推选单位(学院)党委、学术委员会、行政负责人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推荐。

3.单位(学院)将材料统一提交至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受理审核,并提交、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出国留学申请表》

1)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按要求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在填写完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2)研修计划

研修计划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研究内容重点突出,要与自己的主要研究方向紧密联系。需要说明阶段性的和最终的研修目标以及可能取得的研究成果。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针对个人实际情况填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和外方合作者简历。申请人的境外接受高校应为农林学科在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以内,如荷兰瓦赫宁根大学、美国康奈尔大学等;或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9年排名为参照,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2019年度QS学科排名。

4.外语合格成绩证明(若没有外语合格成绩证明者,需单位重点推荐方可申报)。

5.项目申请书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1. 202011-110日网上报名申请。

2. 2020年14日前,将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提交人事处;202019日前,将申请人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zhiying@njau.edu.cn

六、相关信息

1.联系人:陈志颖 ,联系电话:025-84396010,电子邮箱:zhiying@njau.edu.cn

2.项目具体要求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网(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1)。

                                                      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