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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及同级转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及同级转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1.初级:具有正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一年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三个月的在编、非编及人才派遣人员。

2.中级:具有正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或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到校工作满三个月的在编、非编、师资博士后及人才派遣人员。

3.同级转评:须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且符合拟转入系列的聘任条件。拟转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不在本次转评范围,另行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2.拟聘任教师系列职务的人员,须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任经济、审计、统计、会计、卫生、出版等系列职务的人员,须通过全国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予以评定。

三、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

2.各学院(单位)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推荐,将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

3.学校审核,统一发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初评和同级转评的工作年限、取得证书时间等事项,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计算。

2.符合初评条件的在编、非编、师资博士后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附件1,A4纸打印),租赁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附件4,A4纸打印),并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岗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同级转聘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聘申报表》(附件3,A4纸打印);学院(单位)填写《2020年初聘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2020年同级转评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2)。

3. 学院(单位)填写的《2020年初聘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2020年同级转聘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需打印并盖章提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hizike@njau.edu.cn

4.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请勿逾期。

联系人:陈志颖

电 话:025-84396010

地 址:行政楼A201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