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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人力资源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近年来,学校坚持“农业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各学院、各单位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为进一步激发全校人力资源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人力资源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在全校各学院、各单位中评选出“先进单位”5个。

(二)个人奖项: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突出贡献者”2人、“先进工作者”15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学院(单位)领导班子重视,有相对完备的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队伍稳定;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积极有效地推动人事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

基本条件:政治素养过硬,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学校人才人事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1.突出贡献者

在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申报、重大人事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破性进展。

2.先进工作者

(1)从事人力资源工作满1年;

(2)认真学习并熟悉各项人事政策,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及管理服务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勤奋踏实,责任心强,能及时、高效、零差错地完成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受到广大教职工的好评。

(4)主动思考、积极创新,对人力资源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能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服务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和推荐:各学院、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于2021年1月11日前统一报送推荐材料。各学院、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原则上不超过1人。

2.评审: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3.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表彰: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材料报送地址:人力资源部综合科(行政楼A201)

电子邮箱:rlzyb@njau.edu.cn

联系人:陈志亮  025-84399720

 

 

附件1:2020年度人力资源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2:2020年度人力资源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