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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第69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来源: 作者:人才办 查看次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的通知》(中博基字[2020]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21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第69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报解读:

1.2021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额度标准:

  面上资助依然分为一等、二等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 12万元,二等 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 8万元,二等 5万元。

  2021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2.工作站博士后人员的申报评审:

 2021年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申报人为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以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工作站)》。

3.获得博新计划和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可以申报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

4.面上资助评审指标更新:

2021年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流动站)评审指标

2021年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工作站)评审指标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从进出站信息系统中登记的进站日期起,至面上资助申报截止日不超过18个月)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等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申请书由“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1)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3)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注: 如出现上述信息,建议以“本人”、“所在设站单位”、“本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等方式替换


四、申报时间

本次学校面上资助申报时间为 2021年2月1日-3月25日

申报电子材料提交审核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30日

五、特殊说明

请申报人在提交申报书前进行仔细核对,申报书内容由申报人负责。如果网上提交申报数据需修改,须及时在2020年3月31日申报系统关闭前向人力资源部人才办提出申请,网上退回后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在本次申报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修改申请。

联系人:陈骅

联系电话:025-84399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