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6 来源: 作者:雷静 查看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相关规定,今年对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四个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库进行调整,现向各学院、各部门征集相关专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委应具备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取得正高职称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领域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学术造诣深,业务知识精,专业能力强,具备一定知名度;
4. 了解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和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身体健康,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5. 以下人员优先推荐:
(1) 主持并组织实施或主要参与国家级出版项目(如国家重点出版项目、国家出版资金资助项目、国家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项目等)、公开出版过本专业专著、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
(2) 主创、辅导(导演)、参演的作品获得文化和旅游部“群星奖”或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的;
(3) 具有考古领队资格、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基本建设项目、或大型遗址(墓葬)考古发掘;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大遗址保护规划方案的编制或文物修复工程;主持完成市级以上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设计;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获得省(部)以上学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 主创、辅导(导演)、参演的作品获得文华奖、华表奖、飞天奖、中国戏剧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杂技金菊奖、舞蹈荷花奖;创作的作品获得中国美展奖、摄影金像奖、书法兰亭奖个人奖等级奖的。
二、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按专业对口原则,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名额不限),填写《江苏省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委推荐人选情况表》和《江苏省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委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1、2)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于5月28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师资管理科邮箱:shizike@njau.edu.cn,同时报送电子版。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进一步遴选。
联系人:雷静
电话:025-84396010
南京农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1.5.26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霍英东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