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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来源: 作者:雷静 查看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 2021〕13号)要求,为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在第 37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及时间

各学院如有合适人选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人选要有生动鲜活、感染力强的事迹,于2021年6月1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函和《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交至行政南楼A201师资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ke@njau.edu.cn,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进一步遴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选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老师。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联系人:雷静

电话:025-84396010

                                          南京农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