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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五批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五批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36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2018年第十五批资助项目。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等;

(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才团队 建设,后备人才成长,人才及团队获得的奖励等;

(三)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四)其他与“六大人才高峰”培养有关的情况。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项验收申请,提交结项验收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填写《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

2.校人才办组织相关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结项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总结工作,并请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校人才办。

报送材料包括:

(1)《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项目结项报告及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1份和电子版)。

(3)《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资助协议书要求,主动申请结项,提供结项材料,并做到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真实有效。

(三) 第十五批项目今后不再安排结项手续。

联系人:刘红梅、曹晶

联系电话:84399039

电子邮箱:rcb@njau.edu.cn




                   校人才办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