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2 来源: 作者:人才办 查看次数:
各学院: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来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支持博士后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以下简称“卓博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卓博计划”是聚焦重点领域、重大平台的专项博士后资助培养计划,作为江苏省“双创计划”的子项目实施,主要围绕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每年遴选资助900名优秀博士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支持措施:
(一)江苏省政策
(1)省财政对入选者按每人两年共30万元标准,分年予以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者的生活补助,不抵扣设站单位提供的工资等待遇。资助经费从入选者完成进站手续并到岗起按月计算。
(2)建立卓博计划入选者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期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3)鼓励卓博计划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各地、各设站单位要制定博士后留苏工作的生活补贴、支持职业发展等综合性配套激励支持措施。入选者出站考核合格后,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先办理进编手续,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没有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优先录用“卓博计划”入选者。
(4)卓博计划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的,按规定程序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以及省“双创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二)学校配套激励政策
(1)卓博计划入选者,学校将在江苏省资助基础上,叠加学校年薪,业绩特别优秀人员,项目资助期内总年薪可达到65万元以上。
(2)学院、平台、中心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提供支持条件,具体资助额度根据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的博士后享受专项经费补贴,出站前根据研究完成情况发放绩效津贴。
(3)其他保障:享受学校在职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学校公费医疗、单位体检、子女可在南京农业大学幼儿园、南京农业大学实验小学接受优质教育等。学校依法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
(二)申请人须为新近进站或拟进站到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省的博士后设站单位,不包括定向委培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其中,新近进站人员是指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拟进站人员是指已初步与我省设站单位达成进站意向,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
(三)拟进站申请人须为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中,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四)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能为其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
四、申报范围
“卓博计划”主要资助如下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在我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重点产业以及我省重点支持的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从事研究工作:
1.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与通信、高端软件、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2.先进碳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领域;
3.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领域;
4.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产业领域;
5.新一代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新能源产业领域;
6.其他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技术产业领域。
(二)在我省支持的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1.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等高层次人才团队;
3.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4.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5.列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设站单位。
(三)在国家和省创新发展急需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1.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领域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3.在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须为一级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四)在其他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五、申报程序
“卓博计划”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综合遴选等方式开展。其中,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三种遴选方式,申报人不可兼选。
(一)揭榜领题
聚焦我省卓越产业链建设关联博士后研究课题,由“卓博计划”工作专班组织专家评审产生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课题揭榜领题榜单(榜单单独下达)。
符合条件的我省在站博士后或拟来苏进站的国内外优秀博士均可报名应征揭榜。根据报名应征情况,每个榜单由发榜单位优选1名揭榜领题人员,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揭榜领题人员应于发榜党委及其所在设站单位签订项目联合攻关协议。
揭榜领题人员应于2023年4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学校人才办于4月5日前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二)单位(企业)举荐
符合下列条件的设站单位,结合本单位博士后招收情况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对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开展举荐。
举荐条件:
1)苏州实验室、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太湖实验室;
2)国家重点实验室(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且博士后实际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人员,经合作导师出具推荐信,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字或加盖实验室印章后进行举荐);
3)国家级(含国防军工)重大科研项目(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300万元量级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级国防科工等在研或新立项项目的主持人或课题负责人且博士后实际参加项目科研工作的,经合作导师出具推荐信的可进行举荐);
4)“双一流”建设高校(举荐的博士后应为一流学科所对应的流动站(作物学博士后流动站、农业资源与环境博士后流动站),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5)2022年度招收全职博士后工作突出的其他设站单位(流动站设站单位每满10人可举荐1人;科研型事业单位工作站或者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满5人可举荐1人);
由设站单位的两院院士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该院士可直接举荐合作博士后1名,不受单位举荐名额限制,获举荐博士后资助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3月10日前,下载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详情请见附件1-附件4),由学院汇总后将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校人力资源部人才办(行政南楼A203,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chenhua@njau.edu.cn)。学校将于3月15日前根据“卓博计划”工作专班确定的举荐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确定举荐人选,并对拟举荐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获学校举荐的申请人于3月25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务——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按要求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学校于4月1日前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三)名校优选
为更好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匹配配合,对符合我省30条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个人综合条件优秀且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的博士毕业生,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高校排名以2022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参考,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2023年4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按要求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至设站单位,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3)提交给学校人力资源部人才办(行政南楼A203),附件4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chenhua@njau.edu.cn。
2. 学校审核:学校对申报人所研究的方向是否符合我省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博士是否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进行审核。并于4月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同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四)综合遴选
未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遴选方式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综合遴选。请申报人于2023年4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一博士后一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 划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学校人才办将于4月5日前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请申报人将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校人力资源部人才办(行政南楼A203,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chenhua@njau.edu.cn)
六、省人社厅审核工作安排
2023年5月中旬前,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揭榜领题、单位(企业) 举荐、名校优选产生的人选进行复核认定,对申报参与综合遴选的人员通过评审确定拟资助人选。拟资助人选经公示后,按程序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发文公布资助名单,6月底前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做好“卓博计划”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高水平专家积极参与,做好“卓博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人应及时注册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并在相应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三)所有申报人在完成申报提交后,需导出《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正反打印一份(见附件模板)。准备主要证明材料1套(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包括:①申请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②申请书中所列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的封面、目录、全文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以上材料均只需复印件(不退还),原件请本人留存。将《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分开装订)报送至所在院系。由学院审核盖章整理后于2023年4月3日下午17:30前统一交给学校人力资源部人才办(行政南楼A203)。
八、联系方式
1)学校申报咨询:
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4399064;13584030315
电子邮箱:chenhua@njau.edu.cn
2)注册、登陆障碍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5)83278731
3)系统填报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5)86653972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