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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推荐名额2名;各相关学院向学校推荐限1名。

二、申报条件

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三、工作要求及申报材料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一)校内遴选材料:

1.推荐表(2份,正反打印,见附件1),汇总表(1份,见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版至杨颖邮箱yangying@njau.edu.cn。

2.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才办(行政楼A203办公室)。

(二)通过校内遴选后,拟推荐人选准备报送材料:

1.书面材料。

1)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1);

2)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②学生评价情况、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⑦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学院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2.电子材料。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申报人推荐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人:刘红梅、杨颖,联系电话:84399039。



人才办

2023年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