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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特聘教授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2023年省特聘教授计划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省特聘教授选聘标准、遴选程序严格按照《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一)重点是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

(二)切实面向海外引进“高精尖缺”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创新人才,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国内推荐人选须已由学校聘任教授职务。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1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四)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在二级学科设置,所在学科对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一般应为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相关专项(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要科研基地、重点智库,新兴交叉学科等。

(五)高校在海外引才过程中,对符合举荐条件人选可随时提出申请。

(六)省特聘教授具体申报条件见《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附件1)。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学院应紧密结合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出发,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物色合适人选。

推荐名额: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9人。

举荐名额:举荐名额全省高校统筹考虑,不限制具体学校数量,突出前置性、及时性特点,学校在海外引才过程中,如有符合条件人选可随时申请认定,直至用完全省45个举荐名额。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学院对推荐人选的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以及其他基本情况(推荐或举荐理由)等出具书面报告。

2.《省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2)以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海外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海外单位出具的学习工作等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ESISCISSCIE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学校与推荐(举荐)人选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省特聘教授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省特聘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提交excel电子版);

(二)请各学院将推荐报告(纸质版)、申报人的《省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2,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省特聘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417日前报送至校人才办(行政楼A203),联系人:刘红梅,曹晶,电话:025-84399039;电子稿同时发至Emailrcb@njau.edu.cn



                                                                                    人才办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