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1 来源: 作者:人才科 查看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培养造就更多青年科技人才,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根据《省委人才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46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以下简称“卓博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卓博计划”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2年。其中,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万元,2025年拟资助2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2025年拟资助3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2025年拟资助400人。
二、支持措施:
(一)江苏省政策
(1)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者的生活补助,不抵扣设站单位提供的工资等待遇。资助经费从入选者完成进站手续并到岗起按月计算。
(2)建立“卓博计划”入选者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期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3)鼓励“卓博计划”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各地、各设站单位要制定博士后留苏工作的生活补贴、支持职业发展等综合性配套激励支持措施。入选者出站考核合格后,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先办理进编手续,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没有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优先录用“卓博计划”入选者。
(4)“卓博计划”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以及参评省“双创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二)学校配套激励政策
(1)卓博计划入选者,学校将在江苏省资助基础上,叠加学校年薪,业绩特别优秀人员,项目资助期内总年薪可达到85万元以上。
(2)学院、平台、中心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提供支持条件,具体资助额度根据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的博士后享受专项经费补贴,出站前根据研究完成情况发放绩效津贴。
(3)其他保障:享受学校在职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学校公费医疗、单位体检、子女可在南京农业大学幼儿园、南京农业大学实验小学接受优质教育等。学校依法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
(二)申请人须为新近进站到江苏省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南京农业大学,不包括定向委培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新近进站人员是指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
(三)符合第(一)(二)条,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A档: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
2.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我省“1650”产业体系以及“10+X”未来产业领域的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3.所在设站单位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重点向国家或省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三甲医院和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专精转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百企引航行动”企业等设站单位倾斜。申请人获得设站单位择优推荐。
4.申请人应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已在相关领域取得高质量科研成果,具有较突出的科研发展潜力。
(四)符合第(一)(二)条,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B档:
1.研究方向隶属于我省16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2.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高校排名以上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参考,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五)符合第(一)(二)条,但不符合第(三)(四)条的,可申报C档。
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申请人须为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其中,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六)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畴:
1)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的人员;
2)已获得“卓博计划”资助以及纳入省“双创计划”等综合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3)不符合国家和省博士后管理规定的人员。
四、资助重点
“卓博计划”主要资助以下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在我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重点产业、未来产业等从事研究工作:
1.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与通信、高端软件、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2.先进碳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领域;
3.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智能电网等先进制造产业领域;
4.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产业领域;
5.新一代太阳能、风能、氢能、新型储能等新能源产业领域;
6.低空经济、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虚拟现实等未来产业;
7.其他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技术产业领域。
(二)在我省支持的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1.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等高层次人才团队;
3.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4.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5.列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设站单位。
(三)在国家和省创新发展急需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1.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领域、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和交叉学科研究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3.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须为一级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四)在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其他领域、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五、申报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参照《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博士后服—个人业务—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至设站单位。
A档申报:请申请人于2025年3月10日前,下载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详情请见附件1-附件4),由学院汇总后将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校人力资源处人才科(滨江校区行政楼A204或卫岗校区行政南楼A201,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chenhua@njau.edu.cn)。学校将于3月15日前根据“卓博计划”工作专班确定的举荐条件和推荐名额,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确定举荐人选,并对拟举荐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获举荐人选于3月31日前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学校于4月5日前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B档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至设站单位,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3)提交给学校人力资源处人才科(滨江校区行政楼A204或卫岗校区行政南楼A201,附件4的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chenhua@njau.edu.cn)。
学校对申报人所研究的方向是否符合B档申报要求进行审核。学校于4月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同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C档申报:请申报人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学校于4月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请申报人将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校人力资源处人才科(滨江校区行政楼A204或卫岗校区行政南楼A201,附件4的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chenhua@njau.edu.cn)。
六、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6月底前)
2025年6月底前,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资助人选。其中,对A档申报人员组织面试答辩。获单位推荐的A档申请人如未入选A档,可直接参与B档遴选。
拟资助人选经公示,按程序向省委人才办报备后,发文公布资助名单,6月底前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25年度“卓博计划”申报工作,做好“卓博计划”宣传工作,把握经济贡献导向,注重项目实效,扎实做好“卓博计划”的推荐申报以及学院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至A、B、C档人员的申报材料质量。
(二)申报人应及时注册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并在相应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时间(博士后个人申报)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所有申报人在完成申报提交后,需通过申报系统导出《2025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正反打印一份(见附件1模板)。准备主要证明材料1套(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包括:①申请书中列举的所有科技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②申请书中所列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相关收录检索证明;③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以上材料均只需复印件(不退还),原件请本人留存。将《申请书》和证明材料(附件材料请按目录归类整理)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院系。由学院审核盖章整理后于2025年4月3日下午17:30前统一交给学校人力资源处人才科(滨江校区行政楼A204)。
八、联系方式
1) 学校申报咨询:
人力资源处、人才办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4396010;13584030315
电子邮箱:chenhua@njau.edu.cn
2)注册、登陆障碍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5)83278731
3)系统填报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5)86653972
关于推荐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