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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选和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作者:人才办 查看次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为深入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着力引进培养优秀博士后青年人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88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以下简称“两项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申请对象、条件和资助标准:

(一)申请对象:

截止本通知发布时,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获得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请条件: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出站后愿意留在江苏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在国家和我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中从事研究工作;

2.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各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从事研究工作;

3.在我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4.在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

5.在苏北地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

(三)资助标准:

对入选的科研项目分A、B、C三类予以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8万元、5万元和2万元。

二、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请对象、条件

(一)申请对象:

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进入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非在职,以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的进站时间为准)。

(二)申请条件:

1.设站单位应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比较充足,科研和后勤保障条件良好;

2.设站单位上一年度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国家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4.选题能够紧密结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学科发展重点,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开拓性;

5.申请人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申请人出站后愿意留在江苏工作。

(三)从外籍(境外)和留学归国(境)博士申请人中择优向国家人社部推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人选,推荐要求和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主页上“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博士后管理服务”栏目,按要求完成线上填报工作后,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正反打印),并按照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做封面和目录页)顺序胶印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学校人力资源部人才办(行政南楼A203室)。

2.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

3.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4.线上申报过程中,如遇注册、登录障碍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人:谷老师,电话:025-86653972

四、申报时间:

本次“两项资助”学校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4月23日,逾期申报,学校将不再受理。

学校审核、初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学校初评后按照我校博士后在站人数的40%择优推荐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须从工作站或创新基地申报。

2.符合“2021年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同时申报本年度的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

3.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两项资助”专项资助范围。

4.未经事宜,请于校人力资源部博士后事务主管陈骅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5-84399064,邮箱:chenhua@n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