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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9、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内容

1.2019、2020年确立的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2019年度项目逾期不能结题的,报省人才办同意后,可延期1年。2020年度项目尚未完成的可暂缓结题。2018年度项目尚未结题经同意延期的,此次一并结题验收,仍不能结题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二、结题验收程序

1、获得2019、2020年度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请填写《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

2、校人才办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项目结题报告进行初审,汇总《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并报省教育厅。

三、有关要求

申请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脱密后填报。

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获得2019、2020年度“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人员,并请于2021年10月13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校人才办(行政南楼A203)。

验收上报材料一式一份,主要有:

(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需提供电子版)。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附件材料包括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3)《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需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刘红梅、曹晶 ,联系电话:84399039,邮箱:rcb@njau.edu.cn 。

校人才办

                                                                           2021年9月30日